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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上海市公安局通报,两人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经查:11月19日,黄某某(女,28岁)被判定为新冠病毒阳性病例的密接人员,后在隔离期间被检出阳性。在对黄某某开展流调过程中,其刻意隐瞒曾出入大连路某娱乐场所的情况,延误流调时间,造成疫情传播严重危险。
经进一步调查,该娱乐场所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杨浦区相关娱乐场所暂缓开放的情况下擅自违规营业,导致疫情传播。
目前,黄某某及该娱乐场所经营人赵某某(男,36岁)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被依法立案侦查,有关人员及场所均已落实隔离管控措施。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防疫规定,积极配合疾控流调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警方将依法严厉打击。
(编辑:杨诗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