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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独家】视频|老人买了百万医疗险,患癌后竟遭拒赔?

王大爷通过手机小程序,花费1400多元投保了一份老年综合医疗保险,保障内容是以癌症为主的100种特定疾病,保险金合计200万元。

投保时,保险公司通过电子页面对王大爷的健康情况进行了问询,王大爷对包括“脊椎”在内的全部问题均做出了否定回答。

原告代理律师表示王大爷并没有看到问询“脊椎”疾病的界面,对于当事人而言,在手机上翻阅如此大段的文字,并进行逐字逐句地阅读,具有很大的难度。


【资料图】

去年1月,王大爷被初次确诊为肺癌,治疗花了16万余元。在申请保险金时,应对方询问,王大爷表示自己6年前曾做过腰椎间盘手术。然而,不久后,他就收到了保险合同解除通知书,保险公司因其未告知脊椎疾病,以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拒绝赔付,并单方面解除合同。

被告代理律师表示,原告所患脊柱相关疾病属于保险公司询问的病情范围,其回答足以影响保险公司是否承保,而王大爷没有如实告知,保险人依法获得解除权,保险合同无效。

法院审理认为,王大爷曾患的腰椎疾病与申请理赔的肺癌,身体部位不同,两者之间并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此外,投保人的告知义务具有被动性。金山法院商事庭庭长高丽宏解读,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告知义务是一问一答的形式,保险公司没有询问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没有义务说明。

本案中,保险公司未能证明,其就腰椎疾病向王大爷进行了具体询问,对于"脊柱和关节疾病"的问询隐没在了大量疾病问询之中。要求不具备医学背景的老年人,准确理解和判断专业医学名词,过于苛责。

最终,金山法院判决,扣除免赔额,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12万余元。

法官提示,针对老年群体,保险公司应对承保条件、理赔条件等进行特别告知,老年投保人如遇难以理解的内容或术语,可要求工作人员充分说明;而对投保人一方来说,如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可能面临保险合同被解除,无法获得理赔。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张帼霞 冯家琳 实习编辑:李欣馨)

关键词 保险公司 代理律师 金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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