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名00后女孩醉酒后坠楼身亡,涉事商业中心的87户业主被家属告上法庭一事引发关注。日前,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商业中心全体业主承担60%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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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在2021年8月14日,当天,当事人小庞与朋友一起聚会后,到西充县时代商业中心楼上的某会所唱歌、喝酒。期间,小庞约好友小陈来会所接她一起回家。小陈及其男友冯某与小庞离开会所后,在时代商业中心1幢A1区二楼的临街过道逗留20余分钟。悲剧发生时,小庞坐在二楼过道一栏杆处,栏杆外是一家培训中心横挂的广告布,但栏杆中间的玻璃已破碎缺失。就在她将身体靠向栏杆中间时,栏杆外的广告布因不能承受其体重进而破裂,小庞坠落至一楼。
随后,小庞被送至西充县人民医院抢救治疗,被诊断为开放性重型颅脑损伤,8月20日,小庞经救治无效死亡。事发后,因涉事商业中心平时没有物业管理人,死者家属将涉事商业中心的87户业主、部分商家以及当晚和女孩共同饮酒者等多方起诉到法院,要求相关被告方承担90%的责任,并赔偿损失80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女孩死亡的原因有两点,一是因其自身大量饮酒造成认知行为能力降低,这是次要原因,因此女孩自行承担30%责任,当晚的共同饮酒者及护送者对大量饮酒后的小庞具有安全保障义务,共同分摊10%的责任。二是于全体业主长时期疏于管理,导致建筑物栏杆玻璃缺失存在明显安全隐患,这是本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最终,法院确定被起诉的87户业主,按其物业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承担29元的赔偿责任。
由于对事故责任方的划分比例有异议,有17位业主已委托律师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3月29日,记者走访发现,该商业中心很多地方都贴上了“此处危险、严禁攀爬”的警示标志,小庞此前坠楼的楼道处,原本缺失的玻璃已被加装的不锈钢护栏代替。出事那晚,小庞和朋友去唱歌喝酒的那家会所,如今已关门。
此前,由于高空坠物找不到相关责任人,要求业主集体赔偿的案件时有发生。但这起案件中,女孩是酒后靠栏杆,由于玻璃缺失坠楼,有不少网友包括业主自己都觉得,他们被起诉挺冤的。对此,岳雪飞律师分析说,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商业中心全体业主在没有物业管理人对该建筑物进行管理的情形下,对该建筑物的公共区域具有管理义务。而本案中的业主们没有尽到监管责任,导致护栏玻璃缺失,这是女孩坠亡的直接原因,因此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各方担责的比例,属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不同的法官对此的判定可能会有所不同。
值得关注的是,该起事件中,涉事商业中心已多年没有物业管理,公开资料显示,西充县时代商业中心建于2000年左右,最初也有物业公司进驻管理。但近些年,该商业中心很多商铺都没有出租出去,空置较多;一些商铺经过多次转手,业主也联系不上,物业公司收不齐物业费,因此离场。
查阅资料发现,近些年来,一些城市的商铺闲置情况客观存在,面临类似困境的也不在少数。由于闲置太多,所以收不上物业费,物业被迫离场,物业的缺失导致商业中心的环境和服务变差,商铺闲置更多,这似乎成了恶性循环。另一方面,我国商业物业面积不断增长,对于物业管理的需求迅速扩大,总体来看,行业需求量大于供给量。在市场供需不平衡的情况下,老旧商业中心的物业管理如何破局,也成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岳雪飞律师认为,这起案件也是一个契机,要让类似的“商业弃管楼”得到重视,不能任由“破窗效应”持续发展。对于非居住物业或者经营性用房,可参考住宅物业成立业委会,进行妥善管理。如果暂时还不具备成立业委会的条件,并且安全隐患已经存在,政府相关部门应该进行兜底,由街道、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和业主代表共同履行代管责任,指定第三方对安全隐患进行修补或管理,产生的费用可以向受益人,也就是全体的业主去追偿。
目前有关业主的最终责任认定,还有待二审判决,对业主的各项疑问有关方面也应详细解释。但与此同时,相应的管理机制也应尽快健全完善,涉及公共安全的事儿,真的不能拖。
(看看新闻Knews编辑:李荣康 张蕴昆 陈昱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