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女孩在高铁上遭孩子家长掌掴的事件在网络上热度不减。5月10日,成都铁路公安处通报:C6276次列车运行至眉山东站至成都东站区间,14号车厢发生一起旅客纠纷,警方认定双方都存在违法行为。
车厢内的画面和详细时间点也公布了:
(资料图片)
经调查,5月2日20时27分,女孩站起转身制止后排儿童吵闹,继而与孩子家长发生争吵。孩子家长同行人首先辱骂女孩,女孩进行回骂。
20时28分,工作人员赶到现场进行劝阻和调解。
20时34分46秒,当女孩再次辱骂孩子家长时,家长用右手手背挥打女孩面部一次。
双方争吵时,除了打人孩子家长有更好的选择吗?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叶名怡对此这样解读:“作为一个未成年人的父母,应当起到一个监督管理的作用。骂人当然不对,但打人不是唯一的选项可以让乘务员过来,让第三方来调解,都是可以的。”
四秒后,女孩起身用左手手掌击打孩子家长面部一次。如果她不还手,对方的处罚会更重吗?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叶名怡对此这样解读:“理论上说是这样的,现在公安部门认定是互殴。如果说你是单方殴打的话,那性质肯定完全不一样。虽然这个互殴的定性引起了网上的很多讨论,或者说有很多不认同的声音,我觉得也可以理解的。因为当别人打你的时候,好像一还手性质就变了,我觉得这个认定的方法太器械、太僵硬了。”
七秒后,女孩再次打了对方一巴掌。如果她没有打第二下,第一下算正当防卫吗?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叶名怡对此这样解读:“刑法上有正当防卫,这个案件当然不涉及刑法犯罪,但是我们可以采取相同的思路。打第一下的四秒钟是很短的,那么可能说是一种本能,对自己的一个安全防护。然后从她的力度上来说,也没有超过必要的一个限度,可以理解成是正当防卫。”
(看看新闻Knews记者:赵祎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