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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最高检:依法严惩“隔空猥亵”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资料图】

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到来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履职”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推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主要情况,并发布相关典型案例。

据介绍,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未成年人触网低龄化日趋明显、更易遭受网络不法侵害;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手段复杂多样,方式不断翻新,“网络诱骗”“隔空猥亵”等新类型犯罪隐蔽性强,打击难度大;一些未成年人通过网络接触暴力、色情、毒品、低俗等不良信息,导致形成不健康价值观,甚至盲目跟风、走向违法犯罪;未成年人高额打赏、高额充值、过度消费、沉迷网络,网络企业追求经济利益、未成年人保护措施不力等问题较为普遍。对此,今年4月,最高检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专门强调要“聚焦网络空间未成年人权益,大力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把网络保护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点进行部署和推动。

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网络犯罪。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惩处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隔空猥亵”未成年人、线上联系线下侵害未成年人、搭建运营涉未成年人色情网站、利用即时通讯工具、直播平台传播涉未成年人淫秽物品、侵犯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等犯罪活动。 2020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起诉涉嫌利用电信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761人。起诉“隔空猥亵”“线上联系、线下性侵”等犯罪占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近六分之一。

同时,检察机关依法惩戒帮教涉嫌网络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准确甄别未成年人在网络犯罪中的地位、作用,采取更有针对性的处置措施,提升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实效。对于情节严重的犯罪,坚决依法惩治,让涉罪未成年人充分感受法治威严。2020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起诉未成年人涉嫌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犯罪7221人。对于主观恶性不大、罪行较轻、属于初犯、偶犯、有积极悔改表现的未成年人,在依法从轻处理的同时,“宽容不纵容、严管又厚爱”。2020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对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未成年人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2749人,通过针对性开展精准帮教,帮助涉罪未成年人纠偏改错、迷途知返,重新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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