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怎么举报最有效举报电话?
强制拆迁行政行为违法可以拨打国土部的法律热线12336,或者直接向当地国土部门反映情况,强制拆迁的行政行为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辖区法院提起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
已经建好的阳光房能否强拆?
已经建好的阳光房,如果阳光房没有办理建设手续,城管是有权进行拆除的。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