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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日本共同社8日报道,为增加能源供应,日本经济产业省考虑将核电站的筛查期与总运行年限分开计算的方式,以实质上延长核电站运行年限,并计划在今年年底前提交相关方案。
报道援引消息人士的话称,日本政府考虑修改方案,在计算核电站运行年数时,不再将停运检查的时间算在内,从而有望实质性地将现有核电站的总运行年限延长到60年之后。作为替代方案,日本经济产业省还考虑取消现行核电站运行上限为60年的规定。
2011年福岛核事故发生后,日本实施新的核电站安全标准,规定核电站的一般运行年限为40年,若经审查同意,可延长运营年限20年,但总年限最高不超过60年。
受俄乌冲突影响,能源成本飙升,日本正面临能源供应紧张的局面,首相岸田文雄今年8月承诺将重启更多闲置的核电站,并考虑延长现有核电站的运行年限。不过,有日本媒体认为,若核电站长期运行,受放射线、热能等影响,设备将不断老旧,核电站延长使用年限后的安全性仍然存疑。
(编辑:陶亦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