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定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因打架引发的索赔案件,原被告都是嘉定一个菜场的摊贩。原告张艺龙起诉被告老张,要求对方赔偿各项费用6万多元。
事情发生在2022年2月,从监控画面可以看到,当天早上08点07分,老张从后裤袋掏出一把榔头就向张艺龙冲去,气势汹汹,周围劝架的人措手不及。事后,张艺龙发现,自己的右手骨折了,于是,起诉了老张。
老张说此前张艺龙曾找过自己麻烦,骂骂咧咧的,被众人劝阻了。但他并不罢休,扬言等他送货回来还要找回场子。老张气不过,就先一步找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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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张上门理论,但随着两人口角升级,越吵越激动,推搡间两人有了肢体冲突,张艺龙推了老张两下,还一拳打在了老张脸上。找上门前,老张自觉身单力薄,于是随身备了把榔头,张艺龙说,就是这榔头导致了自己骨折。
监控画面显示,两人从发生冲突到被劝离,只有短短3分钟。离开后的老张越想越气,选择报警。
两人被警方带走,因为殴打他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双双受到了行政处罚。据悉,老张和张艺龙是同一家菜市场的商贩,老张卖面条,张艺龙卖豆腐。照理说两人井水不犯河水,怎么会起了冲突呢?
据了解,卖面条的老张顺便给客户捎带了豆腐,这个客户不是别人,恰恰就是张艺龙原本的熟客。而据老张说,卖豆腐的张艺龙则在市场上还卖年糕河粉,还打起了价格战。双方都对彼此都有意见,新仇加旧恨,终于在事发当天爆发了。
老张说榔头没打到对方,张艺龙则坚称自己右手骨折就是老张打的,要求赔偿。双方各执一词,那张艺龙究竟是如何受的伤?可惜,公共视频没有录到,榔头究竟有没有砸到张艺龙的手。
被告老张代理人在庭审中表示,“派出所给原告所做的笔录,明确告知他这个伤残鉴定的结果,所受的伤害不是被告所造成。同时鉴定结论明确表明了一个证明经过,司法鉴定的机构对原告的右手伤势致伤方式进行鉴定,其右手骨折系右手拳击他人所致的可能性较大。”
原告张艺龙代理人认为“右手骨折系右手拳击他人所致的可能性较大”的鉴定意见并不能起到一个决定性的因素,只是基于现有的证据情况所做的一个可能性的判断。考虑到整个事件的整体性,既然是由老张上门挑衅引起的纠纷,他受到行政处罚也相对严重,那么在民事责任上,老张也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法官表示,侵权类案件,除了要有侵权行为,损害结果之外,还有一项非常重要的构成要件,那就是因果关系,本案原告的伤并不能证明是由被告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最终,法院当庭对于这起案件,进行了宣判:驳回原告张艺龙的全部诉讼请求。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施亚娟 钱浩明 编辑 沈佩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