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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近,车厘子、蓝莓等水果受到不少家庭的青睐。然而,市场上销售的一些蓝莓,虽然贴着消费者熟悉的商标,却可能是“挂羊头卖狗肉”。闵行法院日前就审理了一起相关案件,被告人收购国外进口的杂牌蓝莓后,贴上知名品牌商标,对外销售。
2021年底起,景某购入进口自秘鲁等国的蓝莓,委托唐某 将这些蓝莓的商标拆除,又向唐某提供给了假冒的"怡颗莓"品牌的商标及包装盒。由唐某雇佣数人,将杂牌蓝莓装入贴有"怡颗莓"商标的包装盒,通过水果摊等渠道,以低于正品的价格对外销售。
据悉,被冒充的"怡颗莓",是美国知名浆果品牌,1993年就在中国注册了商标,在云南有专门的种植基地,其产品在盒马等超市便利店均有售。
怡颗莓公司代理律师介绍,他们公司会对蓝莓的外观、大小、口感都会有品控,而假冒的蓝莓大小不一,新鲜度和口感都没有保障,却贴上了"怡颗莓"商标,让消费者产生混淆,误以为"怡颗莓"品质下降,损害了品牌声誉。
闵行法院民庭四级高级法官施蕾告诉记者,假冒"怡颗莓"的蓝莓因质量问题被退货后,被告人会将坏果挑出来,剩下的果子重新包装,以"怡颗莓"的名义继续对外销售。
本案中,唐某还向曹某等人定制假冒 "怡颗莓"商标标识近20万枚。截止案发,被告人景某、唐某等人非法经营数额近32万元。闵行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景某、唐某及他们雇佣的数人有期徒刑八个月到三年不等,均适用缓刑;接受定制商标的曹某等人,被认定犯有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均适用缓刑。
施蕾法官提示,为避免买到假货,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以正常市场价格选购蓝莓。此外,也希望通过司法机关大力打击侵害知识产权的犯罪,保护商誉,也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的购物环境。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张帼霞 冯家琳 实习编辑:忠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