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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通讯!立法法(修正草案)中的“上海建议”


(资料图)

今天上午,上海代表团分组审议了立法法修正草案

听到这里,你是不是已经打算,biu~把视频划走啦?别着急,不要觉得会听不懂。简而言之,立法法呢,是一部管法的法,用来规范国家立法制度和立法活动,而且啊,这部草案去年就在我们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展开过立法意见征询会,没错!就是在长宁区古北市民中心那里,你说亲切吗?

我记得,去年11月的时候,在古北市民中心的会议室内,来自公、检、法、司的从业人员以及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人员,围坐一堂,当时,大家就已经注意到,修正草案 将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以及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相关表述 写入了条款当中,与会代表包括我自己,不得不说是振奋的,毕竟咱们上海,就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首提地呀!

那么,把全过程人民民主写入立法法修正草案代表了什么?这意味着,要从制度上保障立法是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同时,有关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条款,则是从路径上保障立法为民的畅通性,相当于一辆国家立法的直通车,是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平台和纽带。

在上海,光今年以来这俩月,我参与旁听过慈善法修订草案,金融稳定法草案,增值税法草案等四场立法意见建议征询,我欣喜的看到,人们参与立法工作的积极性越来越强,覆盖的群体越来越广,每次参会都会有不同的面孔,有老有小,有专业人士也有普通居民,大家也不是来听听而已,功课做好,建议带到,场场拉满,这些意见建议经过汇总梳理,就可以直接送达全国人大。

所以今天,当我拿到最新版的立法法修正草案,我赶紧翻开看看,我们上海建议有没有被不同程度采纳呢?有了!新增了第七十一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加强立法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发布立法信息,介绍情况、回应关切。这正好回应了当时我在上海参加立法意见征询会时,大家提出的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的意见建议。

你看,民主立法的生动案例,就在我们身边,最后,带来一首由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制作的rap一首,串联立法法与你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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