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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和商业险不是一家可以吗?我全责走交强险还是商业险?

交强险和商业险不是一家可以吗?

可以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强险和商业险不是同一个保险分公司。

1、交强险是国家规定机动车辆必须要缴纳的一个险种,是由国家统一进行收费缴纳,而商业车险主要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由保险公司负责进行收费缴纳承保。

2、但是很多保险公司都可以进行交强险的代缴,所以车主可以在同一家保险公司进行缴纳交强险和商业车险也可以在不同的公司级进行缴纳。

3、但需要留意的是:

(1)因为分开买的话,当车辆在保险期间发生了事故,车主在理赔的时候就需要跑多家保险公司,理赔资料也要准备多份。

(2)因为不同时间进行缴纳的,在续保时也要不同时期进行续保,而且很多证明材料的原件都只有一份,交给了这家保险公司,就无法再提供给另一家保险公司。所以就会很麻烦,费时费力,还会影响到理赔的效率。所以建议车主将交强险和商业险在同一家公司进行购买对后期的理赔会更加的方便。

我全责走交强险还是商业险?

我全责走交强险还是商业险:如果有第三方人身权益受伤害的,则是交强险进行赔偿,如果还缴纳了商业险,比如划横线等的,又发生刮痕,也应该进行保险。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车主全责的怎么走保险?

1、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承担全部责任的,保险理赔的程序如下:

(1)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报案申请理赔,保险公司收到理赔申请后,1日内告知投保人要提供的证明和资料;

(2)投保人按规定收集完证明和资料后,向保险公司提供材料;

(3)保险公司收到材料后5日内进行核定,符合理赔条件的,和投保人协商理赔,达成理赔协议的,10日内支付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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