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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建筑承载丰富的城市记忆,而上海的大部分老建筑里仍住着普通居民。由于生活设施不足,一些居民会占用公共空间搭建煤卫等设施,部分搭建行为也为其他邻居所容忍。但如果占用公共空间搭出一个冲淋房,还破坏历史建筑外立面,可能就突破法律底线了。日前,一位老建筑居民就为此将邻居告上了法院。
黄浦区的优秀历史建筑,是1921年设计的新古典主义风格。王先生一家住在老建筑的三楼,陈老太住两楼。该建筑每层楼的公共部位都设一个卫生间。然而,为了生活方便,陈老太在两楼的公共走廊内另外搭建了一个2.5平米左右的冲淋房,内有坐便器、淋浴设备,并配套热水器、进水管及排污管,相当于给自己打造了一个独立的卫生间。
陈老太的生活是方便了,但却苦了楼上的王先生一家。王先生称,冲淋房不仅占用了公共区域,其内部热水器在使用时,废气会直接排放在楼道内。
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金胜男告诉记者,有部分废气可能会顺着窗户的烟道进入楼上的空间,原告家里的老人曾在开窗通风的时候感到胸闷,导致他们夏天都不敢开窗通风。
去年6月,物业向陈老太出具整改通知书,但陈老太不为所动,王先生遂起诉到黄浦法院。法院认为,历史建筑中煤卫等设施有限,邻里间公共生活区域重叠较多,居民要在给自己的提供便利的必要性和邻居对此的容忍义务间找到平衡。经查明,建筑内本有的卫生间已能满足被告日常生活所需,在公共走道内违规搭建冲淋房,不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也超出了邻居容忍义务的限度。
黄浦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吴建波解读,人的生活基本需求包括吃饭、上厕所等,淋浴的需求是改善生活层面的,不能算是基本生活需求。在老房子中,如果做饭,邻居可能尚有容忍义务,但要做到天天要洗澡,邻居就不见得有容忍的义务了。
此外,该楼已被评为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陈老太擅自打穿墙将排污管道通到楼外,破坏了建筑的外立面,违反了历史建筑相关保护条例。因此,黄浦法院判决陈老太拆除搭建在公共走道上的冲淋房及内部部件。陈老太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张帼霞 冯家琳)